關于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
2019年11月22日,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出具的《關于核準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批復》(證監許可[2019]2319號)文件,具體內容如下:
一、核準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面值總額14,428萬元可轉換公司債券,期限 6 年。
二、本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嚴格按照公司報送中國證監會的募集說明書 及發行公告實施。
三、本批復自核準發行之日起 6個月內有效。
四、自核準發行之日起至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前,公司如發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上述核準文件要求和股東大會的授
權,在核準文件有效期內實施本次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事宜,并及時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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